赣县粮食局建立三项机制确保行评整改到位
2008年10月14日
一是建立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各股室、公司、基层所(站)在落实行评整改意见和建议中做到“三报告”,即:整改措施按时上报、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限期整改落实情况按期上报,使全县粮食系统整改落实情况都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局行评办要按规定时间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局和县行评办。
二是建立整改情况督查制。局行评办下设督导检查组,负责加强对各股室、公司、基层所(站)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等情况要及时进行通报。
三是建立整改责任追究制。针对行评活动中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分类落实整改责任,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立即整改;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需要采取综合措施或需要着眼于长远发展战略解决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创造条件,逐步整改。对整改措施及时进行责任分解,确定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限,对有错不纠、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从而使存在的问题得到切实整改。 (赣县粮食局 谢万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