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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粮食局切实加强粮食库存监管

2008年9月19日

  一是指导帮助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对新入库早稻谷库存进行整理和集并,进一步明确库存粮食保防责任;二是按照省局“保管人员(含司磅员、质检员、防化员)向仓储企业负责,承储企业向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负责,各级一把手负全责,分管人员承担具体责任”的原则要求,层层签定《仓储企业粮食库存管理责任状》和《保管人员(含司磅员、质检员、防化员)粮食库存管理责任状》,保障责任落实;三是在建立和完善安全储粮保防制度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落实国家粮食仓储保防制度情况及库存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粮食安全。(安远县粮食局 钟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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