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干部作风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公开承诺
赣州市粮食局局长 蓝显宾
为加强我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创建群众满意机关,现作出如下承诺:
1、培养良好的机关作风。做到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文明办公,热情待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2、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公开粮食流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时限。所有行政事务,实行阳光作业。
3、全力优化政务环境。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刁难,不拖拉,不弄虚作假。对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许可,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请示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4、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政策。监督国有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购销政策,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加强粮油市场预测、分析,为社会提供粮油市场信息。
5、严格做到依法行政。开展粮食流通执法检查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进行,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文明执法,做到语言规范,程序合法,准确用法,文书齐全。
6、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做到廉洁从政,着力塑造粮食行业新形象。
我作为粮食局的主要领导,将带头履行以上六项承诺,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虚心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监督电话:0797-8122158,8112085。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四日